2016年4月18日 星期一

朗讀比賽。

今年是第三年參加校內的競選。

前兩年都是老師要我去,我就去。

而今年,沒有老師的壓迫,我心甘情願地上陣了。

為的是什麼呢?

是為了榮耀。

當年,還是七、八年級時。看著只有兩、三位參賽的九年級學長姐,心裡就不禁納悶起來。

為何不來比賽呢?


升上九年級後,我發現,

經常會覺得有些事情是沒必要的、無意義的。

但又未必?

每件事情一定都有存在的意義,事情是如此,人,也是如此。

沒有非必要的,但一定有它存在的價值。


所以,如果我覺得比賽不重要。我可以選擇不參加。

我確實覺得比賽不重要。因為只是校內初選,到了縣賽,你會發現你根本什麼都不是。只是一個贏得小小校內比賽的人罷了。

我想挑戰,如果可以,我今年也想比縣賽!

但老天不順人心。

九年級是不能參加國語文競賽的......

那我為何依舊報名參加校內初選了呢?

為了榮耀。

我不想被學弟妹們瞧不起。
不想被他們認為學長姐們仗著自己的身分而不比賽。


為了榮耀而戰。